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規定,符合上述免稅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免征土地增值稅。
參照上述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遷拆遷戶房屋的,免征土地增值稅。拆遷後新建商品房供應拆遷戶,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小於抵扣,所以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非房地產企業買賣房屋的所得,按照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