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從2018年9月15日開始實行“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變了原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的流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其他部門不再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