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貴公司應說明以下幾個方面:
1.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是否已全部扣除個人所得稅;
2、是否存在個人工資、薪金收入在福利費或其他科目列支而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3.是否按照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適用稅率計算納稅;以非貨幣形式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
4.是否存在隱瞞或少報個人收入的情況;企業是否存在虛報人員、增加工資費用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