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權:(壹)政治上的統治權力,是階級專政的工具。 (二)指政權機關,又稱“國家政權”。通常指國家權力。有時也指行使階級統治權力和各種政權機關的通稱。有鎮壓和保護兩個方面的職能,具有階級屬性。
3.政府:是壹個政治體系,於某個區域訂立、執行法律和管理的壹套機構。廣義的政府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狹義的政府僅指行政機關。壹個國家的政府又可分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4.政策:國家政權機關、政黨組織和其他社會政治集團為了實現自己所代表的階級、階層的利益與意誌,以權威形式標準化地規定在壹定的歷史時期內,應該達到的奮鬥目標、遵循的行動原則、完成的明確任務、實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壹般步驟和具體措施。
5.政績:執政時辦事的成績。
不知道回答滿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