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產品:1750元(其中貨物價格17502/(117%)= 1495.73元,進項稅額1495.73 * 17% =
銷售產品:1950元(含收入1950/(1+17%)= 1666.67元,銷項稅額1666.67 * 17% =
妳應繳納的增值稅:銷項=283.33-254.27=29.06元。
還有地稅局收的稅:城建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河道費,加起來4.9元。
所以可以簡單的說,妳在這筆生意上賺了200-29.06-4.9=166.04元。但是會計的利潤是這樣計算的:1666.67-1495.73-4.9 = 166.04元(呵呵,我是這樣理解的,只考慮扣稅,不考慮其他因素。實際上,即使什麽都不發生,年末所得的166.04元也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即166.04 * 25% = 41.51元,所以,...哈哈)
上述會計分錄是:
外購產品,借入:庫存商品1495.73
應交稅費-進項稅254.27
貸款:銀行存款1750
銷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195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666.67
應交稅費-銷項稅283.33
結轉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29.06
貸項:應交稅費-增值稅29.06
應納稅額,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管理費-稅
貸款: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付稅款-印花稅
其他應付款-教育附加費
其他應付款-地方教育附加
其他應付款-河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