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和剩余保險金由稅務機關征收。如果是繳納了,稅務機關是不能罰款的,因為這兩項的處罰權在縣級工會和縣級殘聯。稅務機關發現這兩項沒交,會告訴用戶應該交,否則縣級工會和殘聯會找用戶麻煩,但稅務機關不能對用戶進行滯納金和罰款。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工會經費(建會籌備經費)按規定按月計提,具體繳納期限由各市確定。無法確定工資收入的,工會經費(籌建經費)數額由工會核定,並向稅務機關繳納。
繳費單位應當通過現場繳費或者網上繳費的方式繳納工會經費(工會籌建經費)。采用現場繳納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由繳納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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