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發票是指服務業統壹出票的應稅項目,明確寫明提供勞務。個人向稅務機關開具服務發票時,主動到稅務機關冒充稅務人員,同時稅務機關開具發票。憑發票,他可以從付款單位領取報酬。
單位向稅務機關開具勞務發票的同時,也為支付勞務的個人開具發票,納稅人是支付勞務並取得報酬的個人。
本質上,付給個人的編輯服務,因為沒有發票,所以被視為壹個可以為商業提供服務的獨立實體,因為這個獨立實體不是公司,也不是個體戶,所以需要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