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為地區代碼(行政區劃代碼)+技術監督代碼。
個體戶是身份證號。
企業自己刻的。刻字尺寸:寬5cm,縱向2.5cm,兩邊寬,上面寫有* *市稅務單位代碼章,上面寫有七位數字。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我市國稅系統
刻制計算機企業代碼章的通知
(郭靖稅suan [1998]第369號)
各區縣國家稅務局、各直屬分局、征管所、監管所:
為規範北京市納稅人代碼章管理,市局經研究,制定了以下規定,請各單位嚴格遵照執行:
壹是市局統壹企業代碼章樣式,今後不再統壹刻制和發售。各分局主管稅務登記部門將編號發送給企業,由企業自行刻制。刻章尺寸:寬5cm,長2.5cm,兩面寬,上面寫有“北京市納稅人代碼章”和七位數字(附印章樣式)。
二、排字數量,由市局信息中心統壹管理發放,各分局在需要時向市局信息中心領取數量,不得自定。
三、在各分公司的管理中,有已被用戶撤銷的舊碼章,其章和號不能再發放使用,將作廢,防止計算機系統出現重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