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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三月份的電費要提多少分?

根據《財政部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自2065438年5月1日起,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原稅率為17%的,稅率調整為16%。因此,雖然您在5月之前使用了電費,但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所以您應該按照2018年5月起執行的新稅率16%開具發票。請原諒我帶來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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