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三條規定:
固定資產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壹)為生產商品、提供服務、租賃或經營;
(二)使用壽命超過壹個會計年度。
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限,或者該固定資產能夠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的數量。
主要特點
1,固定資產的價值壹般比較大,使用時間比較長,可以長期反復參與生產過程。
2.雖然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磨損,但並不改變其物理形態,而是根據其磨損程度逐漸將其價值轉移到產品上,價值轉移部分被回收形成折舊基金。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