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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讓稅務部門查處偷稅漏稅,財務總監和財務總監沒有責任。責任完全在法人、董事長、會計身上嗎?

按照法律程序,是的。雖然法人是傀儡,不能真正做主,但在法律上,法人是簽字人,法人要承擔公司的任何失誤和錯誤。如果存在財務問題,偷稅情節嚴重,偷稅不補,數額較大的判勞教。情節嚴重的,處七至十年有期徒刑。財務總監和法人有三個責任。財務負責人明知偷稅不制止,不報告,還參與。第壹,吊銷會計證。對金融工作不作為。他犯了玩忽職守罪,違反了會計法。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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