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前,應先估算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扣除,殘值比例在原價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並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扣除殘值。殘值不得低於原價的10%;如需少留或不留殘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