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校擬聘用人員報麒麟區教體局統壹匯總,並在麒麟區教體局公告欄公示,為期5天。公示期滿後,無異議或有問題但不影響擬聘用人員的,由學校辦理聘用手續。
反映影響就業的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壹時難以核實反映的問題,暫停聘用。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並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過程由麒麟區教體局紀檢組監督,相關部門對本次招聘進行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受理相關投訴或舉報,按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督。
以上內容參考:麒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招聘合同制教師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