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奧林匹克憲章》的“奧林匹克主義原則”條款中,國際奧委會說:“每個人都應享有從事體育運動的可能性,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並體現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奧林匹克精神”。奧林匹克精神在奧林匹克運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首先,奧林匹克精神強調公平對待和理解文化差異,而奧林匹克精神強調相互理解、友誼和團結,這是為了形成壹種精神氛圍。在這種氛圍中,人們可以擺脫自身文化帶來的偏見,在不同文化的展示中,看到的是百花齊放、形態各異的人類社會文化圖景;其次,奧林匹克精神強調競技體育的公平和公正。只有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競爭才有意義,各國運動員才能保持和加強團結友好的關系,奧林匹克運動才能實現其神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