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和進口環節征收。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壹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壹種稅,屬於流轉稅的範疇。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壹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成品油消費稅是指消費者在消費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等七種成品油時交納的消費稅。
參考資料:
成品油消費稅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