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
壹、本表適用於各類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填用;
二、報送此表時還應附送如下資料:?
(壹)稅務登記變更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變更內容壹致的應提交:
1、工商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復印件;?
2、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3、主管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4、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二)變更稅務登記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內容無關的應提交:
1、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
2、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三、變更項目:填需要變更的稅務登記項目。
四、變更前內容:填變更稅務登記前的登記內容。
五、變更後內容:填變更的登記內容。
六、批準機關名稱及文件:?凡需要批準才能變更的項目須填寫此項。
七、本表壹式兩份,稅務機關壹份、納稅人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