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復議法》,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職權時,必須使用公章。因此,區稅務局股室在處理相關行政事務時需要印公章。
公章是行政機關的重要標誌和證明,具有法律效力。在使用公章時,應當嚴格按照規定進行,避免濫用和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