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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能

壹、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經濟稅源和省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制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業營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非銀行系統金融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復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七、負責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八、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九、負責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賦予的有關權限,負責完成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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