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的基本程序和規定如下: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經審批後由稅務機關根據不同情況辦理。
擴展數據:
退稅主要包括:
(1)錯誤收取退稅。因稅收失誤多付的退稅。
(2)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化涉及原稅種的退稅。
(3)其他退稅。其他壹些特殊原因的退稅。
根據國家對外貿易管理規定,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有納稅義務,應憑海關簽發的完稅證明向指定銀行繳納其進出口貨物應繳納的稅款。
辦理退稅,必須執行國家的經濟和稅收政策。稅務機關應相應設立必要的職能管理機構,建立嚴格的退稅審批制度,控制政策壁壘。
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退稅管理制度的規定,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交退稅申請報告,由稅務機關辦理退稅登記。
稅務機關應認真審核退稅申請報告,核實納稅人提供的證明文件、退稅原因、退稅範圍、退稅有效期限、退稅產品數量和金額、退稅率和退稅計算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切實按照國家有關退稅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的規定,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協調和監督。這是退稅管理的關鍵環節。
百度百科-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