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4.相關合同、章程和協議的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能證明身份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6.單位地址證明,如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
7.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更的,除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原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或《準予遷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8.所有投資者的證件復印件,如企業提供的稅務登記證、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
9、涉及外地遷入本市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原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受理函;
10,稅務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11.加蓋單位公章的房屋、土地、車輛、船只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