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辦理:個人辦理社保卡只需要本人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前往辦理即可;
2、單位辦理:壹般現在的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後,是會有人資部門代辦對應的社保卡的,如果單位代辦社保卡,需要提供代辦人及辦理人的原件身份證、單位的有效委托書、辦理人個人的白底證件照片;
3、委托他人辦理:社保卡是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的,但是僅限辦理人的直系親屬以及配偶。如果是委托他人進行辦理則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的原件,以及申請人的白底證件照片。如果是配偶幫忙辦理則需要提供有效的婚姻證明。
辦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辦理地點申請領取社保卡;
2、向社保申報機構提交個人規定的材料;
3、申報成功的,接到領取通知後,可領取新社保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