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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的納稅期是什麽時候?

法律分析:4月20日至4月24日。法律依據:2020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的通知》1。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將全國範圍內的納稅申報時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湖北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具體適用範圍和期限由湖北省稅務局依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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