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打工的稅金有兩種,即國稅和地方稅。從打工的工資中直接扣除的部分稱為所得稅的國稅,是由用人公司或商店代替本人向國家(稅務局)繳納的。依工資額的不同所得稅的金額也有差異,翻譯等的工資壹般要扣總額的10%作為所得稅(住在日本1年以上的人)。住在日本不滿1年的人或1次拿工資超過100萬日元的人要扣20%的所得稅。支付的所得稅的合計額被送到所居住的市鄉公所,以納稅額為基準,另外要繳都道府縣稅或市鄉村稅等地方稅。 2.國稅是以年間(1月-12月)總收入為基準向國家繳納所得稅,在每次支付時會從工資扣除的,但依1年之間領取的總收入額來確定最後的稅額。在每年的2月16日~3月15日之間,對扣除必要費用的年間總收入金額(課稅對象額)的稅額,申告比已經付過的稅額(源泉徵收所得稅)多或少,再決定最後的稅額。這稱作所得稅的?確定申告?。辦理確定申告,如果繳的稅金多的時候,可以被退還(還付)。
3.在每年的2月16日-3月15日,到所居住的稅務署辦理?確定申告?。?確定申告?是在管轄自己所居住的區或市鄉村的稅務署辦理的。不知道稅務署的人,到區或市鄉村時公所詢問。申告的方法是到稅務署拿所得稅的確定申告書,記入必要事項後再提交,第壹次申告的人或不清楚記入方法的人,稅務署的工作人員會給妳指導,請拿?源泉征收票?(由支付工資的地方發給)到稅務署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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