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按照租金收入繳納增值稅。這種特殊的租賃方式是租賃公司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資產,並將其租回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在這種交易中,租賃公司收取的租金需要繳納增值稅。
我國稅法規定,融資租賃公司的租金收入屬於應稅銷售額,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具體來說,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就每壹筆租金收入計算銷項稅額,並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將增值稅申報繳納至稅務機關。
需要註意的是,融資租賃公司在計算增值稅時,可以抵扣其購置租賃資產時繳納的進項稅額。這意味著融資租賃公司在購置租賃資產時支付的增值稅,可以在其後續租金收入的銷項稅額中進行抵扣,從而避免重復征稅。
舉個例子來說明:假設某融資租賃公司購買了壹臺機器設備,並將其租給承租人使用。這臺機器設備的購買價格為10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3萬元。租賃公司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為5年,每年租金為30萬元。那麽,在第壹年,租賃公司的租金收入為30萬元,計算銷項稅額時,可以將購置租賃資產時繳納的13萬元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為(30-13)x適用稅率。在後續年份,租賃公司可以繼續用剩余的進項稅額抵扣租金收入的銷項稅額,直到進項稅額全部抵扣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