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消費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1.白酒稅率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2.黃酒240元/噸。3.啤酒。(1)甲類啤酒250元/噸。(2)乙類啤酒220元/噸。4.其他酒稅率10%。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