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規則?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在學校、科研單位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職稱的人員)可申請免試某壹專科。報考人員應填寫201X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將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提交到註冊地省級財政部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委辦公室)。經地方考委和有關部門審核確認,並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批準後,方可免試。?
註冊稅務師免試部分科目(兩科)參加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務工作滿兩年者,可免試稅法(壹)、稅法(二)、財務會計三科。只考《稅務代理實務》和《涉稅法律》。但是註意這兩門考試需要壹次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