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如果要開壹家店以後還要開分店的需要那些手續?-

如果要開壹家店以後還要開分店的需要那些手續?-

開分店有二種情況:

1、如果分店開在同壹個行政區域內的話,攜帶總店的營業執照,只需要到工商行政部門去,填寫表格,進行分店地址備案就可以;

2014年起,企業開分店,無需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了。壹本營業執照,可登記多個經營場所地址。

《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明確市場主體(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除外)在其住所所在同壹縣級行政區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允許其只辦理壹個經營場所登記,免於辦理分支機構設立登記。同時,還允許同壹地址登記為多個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行為。

2、如果是跨區域的話,那麽需要拿總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件、以及設立分店的公司文件導分店所在地工行部門進行登記。

  • 上一篇:去澳門工作,去那裏交勞務費,需要交多少?
  • 下一篇:個體戶如何註銷營業執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