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交易大廳受理材料;
3.十個工作日領證。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
1、營業執照復印件;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4、借款合同(主合同);5、抵押合同;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9、如果是***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