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可以向認定機構申請認定。
二、提交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
2.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
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準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書(新穎性)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等相關證明材料;
4、職工人數、學歷結構及R&D人員在企業職工中的比例;
5.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使用年限為準),並附研究開發活動的說明材料;
6.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使用年限計算)和技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