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壹般分為幾個部分:
1.業務部門意見,主要針對項目介紹、財務分析、項目可行性等業務類文案。
2.風控部門的意見主要是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分析項目的可行性和風險防範。
3.法律部的意見主要是從法律的角度衡量項目的合法合規性。
對應流程如下:業務部門立項-全調-風控、法務部開會-總會決策,項目自始至終的依據就是上述全調報告。
壹般來說,盡力而為報告有壹個簡短的版本,通常附有信托合同。投資者有權了解和查看,可以要求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員提供。如果是和三方公司接觸,三方公司壹般都會提供,這是投資人了解項目風險和投資的基本依據。
有些項目是通過互聯網銷售的,在網上直接搜索應該也能搜到,但壹般都是簡單的版本,詳細的報告壹般都是從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員那裏得到的。通過建立這個系統,可以提高信托業的整體數據。目前信托產品的數據比較籠統,不夠詳細。制度建立後,不僅監管當局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情況,信托公司自身的業務發展也可以更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