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產企業
破產企業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過程中已依法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並糾正了相關稅收信用失信行為。
2.不誠實的主題
因被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納稅信用直接判定為D級納稅人,且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公示或停止失信主體信息,申請前12個月無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記錄。
3.d級納稅人
納稅信用等級D級納稅人登記的直接責任人或者納稅信用等級D級評定的責任人,在申請前連續六個月無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記錄。
4.其他不誠信行為
因其他失信行為納稅信用被直接判定為D級的納稅人,已糾正其納稅信用失信行為並履行稅收法律責任,且申請前12個月無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記錄。
5,保持去年年底的成績。
上壹年度納稅信用被直接判定為D級,本年度納稅信用被保持為D級,已糾正納稅信用失信行為,履行稅收法律責任或失信主體信息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被公布或停止,申請前12個月無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記錄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