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合法性,企業無論如何進行稅收籌劃,都要以合法性為前提,離開合法性談稅收籌劃是不現實的,離開合法性談稅收籌劃,其結果必然是偷稅或者逃稅。其給企業帶來的結果只能是巨大的稅收風險。其次說籌劃性,籌劃就是對納稅人的納稅方式進行主動的選擇和安排,這種選擇表現為納稅人在多種納稅方式中選擇對自己最有利壹種方式。最後說節稅性,任何主體的任何活動都是有目的的,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是降低企業稅收成本,使籌劃主體的利益最大化。如果達不到這個目的,納稅人所進行的籌劃只能以失敗告終。
通過對稅收籌劃的特征理解,我們可以將“稅收籌劃”定義為:稅收籌劃是指在符合國家立法精神基礎上,納稅人主動利用國家稅收政策,選擇納稅方式,以達到整體稅負最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