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考試的免試條件中明確要求“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涉稅工作包括了涉稅教學與科研、稅務機關工作、企事業財稅崗位工作、涉稅服務專業組織等均屬於從事涉稅工作。
“滿兩年”是指評聘證書或證明文件上的聘任時間至2019年12月31日滿兩年,時間可累加計算。(從事涉稅工作,包括“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從事涉稅服務工作”、“從事稅收工作”和“從事稅務相關工作等相關工作。“從事稅收業務工作”是指具體從事稅收的征收管理,計劃統計,稅收法律、法規的研究,政策執行及解釋,稅收的稽查、檢查和調查,案件的辦理、查處,辦理有關涉稅事宜以及專門從事稅收理論的研究、宣傳和教育等項工作。“從事涉稅服務工作”是指在稅務師事務所等涉稅服務專業組織內直接從事涉稅服務工作,以及在相關管理機構中從事業務工作。“從事稅收工作”是指在稅務部門或其他單位直接從事稅收業務工作。“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