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
1、納稅人
即納稅義務人,又稱課稅主體,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征稅對象
又稱課稅客體,是征稅的依據,即確定對什麽征稅,是征稅的目的物。課稅對象規定著征稅的範圍,是壹種稅區別於另壹種稅的主要標誌。
3、稅率
是應納稅額與課稅對象數額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體現征稅的深度。稅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財政收入和納稅人的負擔,起著調節收入的作用,稅率是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我國現行稅率主要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和定額稅率三種。
擴展資料:
無論什麽種類、什麽性質或什麽時期的稅收,都離不開對什麽征稅、征多少稅和由誰繳納這三方面的內容。稅收要素不同於稅制要素,作為稅收範疇的基本因素是稅收內容的理論表現,是壹種高度抽象的概括。
作為稅收制度的基本因素則是具體稅法所規定的基本內容,它是規範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表現,是壹種比較具體的概括,兩者既有內在聯系,又不能完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