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全面啟用新版普通發票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的使用期限為6個月。超過6個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稅發票需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驗舊手續。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