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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主觀性:

對攤販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沒有直接的減免稅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號和第10號公告只規定了2020年個人所得稅延期繳納,因此攤販所獲利潤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2、擺攤收入,屬於“營業收入”中的第四項“個人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所得”。

法律客觀性: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單獨核算銷售額的,適用較高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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