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將被撤銷行政許可,並處以壹定罰款。申請人取得的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申請人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法律客觀性:
《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九條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取得的行政許可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申請人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