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介紹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辦理。經批準延期辦理所需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款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在納稅期限內預繳稅款,並在批準的延期內進行稅款結算。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義務人、代理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國家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由國家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