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敗訴後要多久才能強制執行?

敗訴後要多久才能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壹審判決下達後15日內雙方未對民事判決提起上訴的,民事判決已經生效,判決下達後15日,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二審判決略有不同,從二審判決時起生效。持壹審、二審判決和申請執行書向壹審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有效期為自二審判決之日起兩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壹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債權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清楚、合法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百二十七條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執行標的;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或者當事人不服裁定,認為原判決、裁定有錯誤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上一篇:如何進稅務局工作?有發展嗎?
  • 下一篇:山東洪鈞會計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