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扣繳的稅款,稅務機關按照不超過扣繳稅款2%的比例收取手續費,單個扣繳義務人每年最高不超過70萬元,超過部分不予支付
“第三代服務費返還政策:稅務機關不得超過所征收稅款的3%。如果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超過所收稅款的2%,但如果雙方有關系,這部分所收稅款不能申請退還手續費。代收代繳其他稅費的,手續費按照不超過代收稅款2%的比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