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4月1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兩年內省級政府全面公開“三公經費”。
國務院對2012中央部委“三公經費”公開作出了更嚴格的要求,要求各部委公開財政部批復的全部預算表格,細化到分項科目,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農林水事務、住房保障支出等。應該細化到子級科目。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要求,中央要細化“三公經費”解釋,公開車輛購置和擁有情況、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和人數、公務接待、行政經費支出情況。
擴展數據:
三公機構消費支出上升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壹是公權力長期封閉;二是公共資源責任主體的長期缺位,造成了“不開白花花,不開白花”的結果;第三,公眾監督嚴重缺位,忽視公權力。
2018年6月20日,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部長劉昆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2017年度中央決算的報告。報告顯示,2017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共計43.6億元,比預算數少17.87億元。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三公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