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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壹後的稅務登記

法律分析:三證整合後,不需要再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但仍需要到稅務局進行稅務登記,即稅務驗證。企業的稅務核定完成後,妳每個月都要按時報稅。如果沒有業務,也需要申報0,每年6月30日前做好上壹年度企業年檢的公示工作,否則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公司登記機關作出核準公司名稱預先核準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決定準予公司設立登記的,應當出具《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執照;決定準予公司變更登記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換領營業執照;決定核準註銷公司登記的,發給《核準註銷登記通知書》,收繳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機關決定不予預先核準名稱或者不予登記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和《駁回登記通知書》,說明不予核準登記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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