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減免困難企業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全面落實國家、省相關稅收優惠,對2022年同壹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已減免至少3個月租金的出租人,可按規定就減租的不動產申請減免1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具體由廈門市稅務局公告實施。
2.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和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率,均在規定費率的基礎上降低1%,調整後的參保人員待遇不變。
3.擴大技術創新基金規模
將技術創新基金規模從100億元擴大至150億元;對企業增資擴產、技改項目、研發投入等提供融資支持,企業融資利息費用為2%/年,其余由財政補貼。
4.擴大增信基金制造業子基金支持對象
將增信基金制造業子基金支持對象從中型制造業企業擴大至中小微型制造業企業,按規定增加中小微型制造業企業信用,幫助其解決“貸不到”和“貸不夠”問題。
5.對小微企業首次貸款予以貼息
設立10億元規模的市小微企業首貸專項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予以1%貼息,貼息時間不超過1年,單家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10萬元。
探索以適當形式與增信基金形成聯動,發揮政策疊加效應,推動金融機構加大服務小微首貸戶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