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其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0.6‰征收。
2、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
3、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4‰征收。
4、各類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0.6‰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