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發現在同壹個納稅年度內,前半年有免稅而後半年沒有,可能有以下幾種原因:
1. 個人所得額變化: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是基於個人所得額計算的,如果妳的個人所得額在前半年和後半年有顯著變化,那麽個人所得稅的稅額也會有所不同。
2. 其他可抵扣項變化:除了個人專項扣除外,個人所得稅還有其他可抵扣項,例如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如果這些可抵扣項在前後兩個時間段有所變化,也會導致個人所得稅的差異。
如果以上解釋不能全面回答妳的問題,建議妳咨詢專業的稅務機構或稅務部門,他們可以根據妳的具體情況給出更準確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