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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公務員考試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壹、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情況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如同壹職位出現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能力測試、專業科目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壹面試題本面試的成績有效人員平均分。相同條件下,退役軍人、優秀青年誌願者、具有豐富基層實踐經驗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優先。

值得註意的是;需要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

二、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以上是山東公務員考試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的全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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