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船稅應攜帶以下資料:
(1)機動車行駛證及其復印件;
(2)單位車輛,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其復印件,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單位提供稅務登記證及其復印件;個人車輛提供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機動車未在車管部門登記的,納稅人應提供車輛購置發票、出廠合格證或進口證明等有效合法的憑證及其復印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納稅人繳納車船稅時,應當提供相應的反映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凈噸位、千瓦和船體長度等涉稅信息的憑證,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已提供上壹年度所列信息的納稅人可以不提供。
二、個人如何繳納車船稅?
1.委托銀行代扣稅款。在相關銀行網點開戶的納稅人,可與相關銀行簽訂協議,由相關銀行按期代扣代繳車船稅;
2.用現金繳稅。如果確實需要現金繳稅,可以到當地地方稅務局的服務大廳繳納;
3.自助繳稅。持有銀聯標識銀行卡的納稅人,可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地方稅務局車船稅征收服務大廳等場所使用,進行自助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