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跨縣調動的人員,按以下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在接到縣(市、區)委組織部、人社局的業務調動函後,由人選所在單位召開黨委(黨組)會議研究討論,根據人選的實際表現、作用和調配原因,提出調配建議。經縣領導批準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批復並協助辦理相關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