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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有什麽內容?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1〕14號)要求,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簡並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合並後如何便利納稅人,戳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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