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畢業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普通高校在讀生可提交蓋有學校公章、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學生證丟失或信息不全,無法確認考生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及在讀年級的應提交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3、以戶籍所在地報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以居住地報考的考生提交公安部門頒發的有效居住證原件。
4、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專升本學生、研究生需分別提供專科、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考生,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資格證書原件